第一节 违规行为定义

第一条 违规行为是指用户违反微分销资源站规则。

第二节 违规行为

违禁信息发布不予收录

第二条 指用户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行为。用户发布的信息一经认定属于禁止、限制类目信息,微分销资源网站将按照《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处理,审核不通过,禁止其收录,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违规信息发布禁止收录

第三条 指用户在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涉嫌以下几种供应产品信息违规发布行为:使用恶意外部软件违规、标题描述违规、属性不实、类目放置错误、无货空挂、虚假价格违规等;用户发布的供应产品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违规信息,阿里巴巴将按照《供应产品信息质量违规处理规则》,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下架、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

用户信息重复发布禁止收录

第四条  指用户在微分销资源站发布产品信息与此前已发布收录的信息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描述(包括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图片信息等)相同;用户发布的产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重复信息,微分销资源站将按照《供应产品重复信息处理规则》,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降权、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等处罚且信息不会被重复收录。

知识产权侵权禁止收录

第五条 指用户在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用户发布的信息一旦收到相关侵权投诉,应及时提交反通知及证明材料,说明产品合法性,用户应保证提供的反通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未及时提交反通知,或提交的反通知不成立,阿里巴巴将按照《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或《图片侵权处理规则》,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信息删除、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滥用会员权利禁止收录

第六条 滥用会员权利:是指用户利用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账户,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购买商品、申请退款/退货、发起投诉或索赔等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微信分销一站式服务平台运营秩序等的行为。对于微分销资源站排查到的涉嫌滥用会员权利的会员,网站将视情节采取警告、收录信息也会被禁止。

第三节 禁止收录的执行

第七条 用户有违规行为的,微分销资源站有权按照违规各处理规则对用户予以违规扣分及处罚;同时每个自然月网站将按照《交易争议综合考评规则》对用户信息进行综合累计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对达到考评处罚标准的用户予以相应处罚并禁止其信息收录。

第四节 禁止收录行为的申诉

第八条 对网站禁止收录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对虚假交易类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微分销资源站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

第九条 具体违规行为处理及申诉请详见相应实施细则,并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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